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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村文化大礼堂 建设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1-12-30 09:12:34 8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 号),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保障地块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受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宁波知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村文化大礼堂建设工程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了解现有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及污染物的种类等问题。

1、参与单位  

业主单位: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股份经济合作社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知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浙江亚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地块基本情况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村文化大礼堂建设工程地块位于白沙路街道隆兴村,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场地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17年初地块内部开始平整,平整后保持为空地(待开发)至今。地块东侧为慈溪市残疾人联合会,西侧为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村文化中心,北至新横江路,南至隆兴路。

3、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调查共布置4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土壤点位的采样深度设定为至地下6.0m。各点位分别选取4个样品进行检测;地下水点位的采样深度为6.0m,每个地下水点位采1个地下水样品。本次场地环境调查共采集了18个土壤样品(含2个现场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

4、检测指标

本项目的主要关注污染物为土壤中的有机农药结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确定本次土壤地下水检测指标如下:

土壤:pH、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SVOCs(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有机农药类(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DDDp,p'-DDEo,p'-DDTp,p'-DDT)。

地下水:pH、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SVOCs(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有机农药类(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 -六六六、p,p'-DDDp,p'-DDEo,p'-DDTp,p'-DDT)。

VOCsSVOCs的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基本项目

VOCs包括: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等27项指标。

SVOCs包括: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等11项指标。

5、水文地质情况

根据现场钻孔记录描述,本项目地块地面以下6.0m 的土层分布第一层为素填土,约至地下1.5m,性状为潮、稍密杂色、无异味;第二层为粉质粘土,约至地下4.5 m,性状为潮、中密、棕褐色、无异味;第三层为淤泥质粉质粘土,约至地下6.0m,性状为湿、密、灰色、无异味。

通过surfer软件对地下水流向进行模拟,结果表明本地块的地下水流向近似为由西南向东北

6、地块污染情况

土壤:检出项为7项,分别为pH值、6项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其中pH7.14~8.70,砷3.15mg/kg~16.5mg/kg、镉0.01mg/kg~0.20mg/kg、铜13mg/kg~28mg/kg、铅12mg/kg~19mg/kg、汞0.029mg/kg~0.131mg/kg、镍21mg/kg~39mg/kg,上述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检出项为3项,分别为pH值、1项重金属(1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苯胺)。其中pH7.5~7.93.5×10-4mg/L~7.5×10-4mg/L、苯胺0.088 ~0.13μg/L ,上述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7、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检测结果,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村文化大礼堂建设工程地块土壤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综合分析,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村文化大礼堂建设工程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质量满足相应规划用地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的开发利用——文化娱乐用地(A2)。在以后地块的开发建设活动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土壤和地下水二次污染的发生。

 

http://nbzhihuihuanbao.com/upload/file/20211230/20211230091557_53425.pdf